11月30日,涉案金额高达40亿元的“中铁系假国企”集资诈骗案终于迎来大结局:罚金1亿元,两主犯被判无期!近日还有一则《国家电力旗下全资子公司与五粮液达成供货合作协议》的报道在网络上流传,后经查发现此子公司背靠的是一家假国企
!近几年,不少无良商家、不法分子钻法律的漏洞,走上了成立“伪国企”、“假央企”套取名利的道路。单是与矿业、能源、新材料相关的假国企,小编根据公开资料发现的就有74家!它们到底是如何获利的?我们又该如何防范?
11月30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中基集团)、被告人孟晨、岑鹏集资诈骗案,对中铁中基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亿元,对孟晨、岑鹏均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中电子上市公司名单,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2015年11月至2020年6月,被告单位中铁中基集团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孟晨、岑鹏等人,指使下属员工伪造财务数据、贸易合同等设计私募基金产品,中铁中基集团为获取资金,通过上海檀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洲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云集投资有限公司,违反私募基金管理规定,以投资北京中汇祥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京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空壳公司股权为名,先后发行“上海檀实中铁稳赢一号”“洲实并购基金1号”等39支私募基金产品。截至案发,共造成1452名投资人实际经济损失人民币38.22亿余元。
在青岛,“中铁中基系”的合作者众多。五年多来,“中铁中基系”的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凭借伪造的“国企”身份在青岛骗取众多信任,其合作者中不乏声名显赫的大企业,甚至是区市。
“伪国企”的包装套路其实不新鲜,早就被揭露过:选择一家成立年代久远的非主流事业单位作为挂靠方,以这家事业单位名义注册一家集团公司,然后在集团公司名下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再以投资管理公司的名义去香港成立“中字头”集团公司,随后以中字头香港集团公司回内地注册中字头集团公司,最后打着国企的擦边球开展业务。
“中铁中基系”的路子也是如此,专业财经媒体的调查显示,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中基公司)成立于2015年,穿透多层股权后的实际控制人为农村教育发展中心。
中铁中基公司以及其背后的“中铁中基系”,包括中铁中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一系列公司,都存在股权结构异常复杂、股权层级多等现象,让人眼花缭乱。
但是细究之下半岛官方网站,都与国企、央企无关。多家严肃媒体在追根溯源之后,直接冠以“假国资”、“伪国企”的定义。
国企尤其是央企的规模大、信用好、资金实力雄厚,是市场上的金字招牌,很受金融机构的青睐,这是“伪国企”们千方百计也要披上国企外衣的主要动因。另外,国企的名头也方便谈业务、承揽工程,如果运气不错,碰上懒得做详实背景调查的地方政府,还能签下利润不菲的合同。
据媒体报道,在青岛某处大型项目的工地外墙上,建设方中铁中基公司在公示中是这样自我介绍的: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系中铁中基控股集团控股企业,在某某有关领导的支持下,按照国资委要求,经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组建而成,现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根据文章显示,中外海企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海)和上海饮觞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五粮液旗舰店)(以下简称上海饮觞)于11月25日签订了战略供货合作协议,双方就五粮液供货合作达成一致。
据报道所称,中外海是国家电力旗下的全资子公司,饮觞食品每年将为中外海供应1000箱以上的五粮液。按照现在一瓶1299的指导价,一箱六瓶,就是约780万的大订单合同呀!
一边是央企孙孙公司,一边是酒企龙头,强强联合,就是这个签约仪式感不强呀,最起码应该是在会议室,有个横幅,然后双方签约有领导见证,至少站一排人才对嘛。
从工商资料上看,中外海的确是和一家名为国家电力公司的企业有股权关系。从工商资料来看,这个国家电力公司投资了近百家企业,其中绝大部分企业成立于2020年以后,很多企业更是在今年才成立。
但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前段时间所称,国家电力公司自2003年6月30日起再无任何投资、经营等行为,国家电力公司印章未对外进行注册使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产权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发现,中外海、上海仲葡、天元探索、国电贵州的全称均查询不到。而如果输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则可以查询得到。
令人忍俊不禁的是,《国家电力旗下全资子公司与五粮液达成供货合作协议》的报道内文其实已经暴露了中外海等的假国企身份,文中称“在签约仪式上,中外海实际控股人陈总和饮觞食品的翁总、汪总共同畅谈起这次合作的机缘与未来的美好蓝图,并且双方达成共识”。企查查显示,中外海此前的股东为陈永峰和陈骏,在今年10月12日才变更为上海仲葡。
另外,按照自媒体所称,上海饮觞是一家成立两年的年轻公司,主打食品经营和烟草制品零售。但从工商资料上看,该公司由两名自然人分别持50%,与五粮液无股权关联。
今年9月20日,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发文称,近期,部分中央企业对外公告了一批假冒国企名单,明确有关公司及其下设各级子公司均为假冒国企,与中央企业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其一切行为均与中央企业无关。现将中央企业公告的假冒国企名单汇总公布,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风险,如发现其违法犯罪行为,请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
据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第二批)》,其涉及175家公司,其中带有“矿业”、“能源”、“新材料”的企业共有46家(详看文末附录)。
2019年,国务院国资委就打响了向“假国企”宣战的发令枪。近年来,不少央企、国企纷纷站出来打假这些假央企、假国企。
2021年10月21日,26家中央企业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对外公告了353户假冒国企名单,通告社会各界这些公司及其下设各级子公司均为假冒国企,与中央企业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其一切行为均与中央企业无关。其中,带有“矿业”、“能源”、“新材料”的企业共有28家(详看文末附录)。同期,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则发布了《假冒中央企业名单》,对上述被曝光的假国企、假央企予以汇总曝光。
国企由于政府为其“背书”,在信用层面一向相比民企天然具有更多优势。对于第三方而言,因假冒国企在登记机关处登记情况显示其与央企、国企之间存在股权联系,基于对行政机关登记公示的信任,第三方难以直接了解假冒国企的实际情况,因此,第三方亦会对假冒国企产生更多的信任。然而,由于假冒国企可能不具备经营能力,其最终可能走上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不法道路。因此,对于第三方而言,仍应对存在合作可能的国企进行调查与甄别,揪出“李鬼”,从而避免因与假冒国企合作而卷入刑事案件之中。
(一)通过官网等官方途径查询获取企业线月中旬,国务院国资委在官方网站上线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产权信息查询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服务。社会公众可登录查询平台,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编码查询该企业是否为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如为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则可查看该企业所归属中央企业、与所归属中央企业的关系、产权级次、注册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最大的中央企业股东及其持股比例等基本信息。
若某“国企”的注册地址仅系写字楼的某一房间,或该地址之上存在很多其他公司,甚至该地址位于荒郊野岭,并无足够条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则对于这样的公司,我们需要多加防范。
若某“国企”的法定代表人同时还担任了众多其他与其股东国企毫无关系、或与股东国企业务毫无关联的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则该公司是否属于正牌国企,亦应存疑。
一般而言,国企的注资大部分以实缴方式注册,若某“国企”注册资本巨大且全部为认缴,则该公司是否系纯正的国企,需要谨慎注意。
对于通过上述方面分析可能是假冒国企的,建议与其国企股东取得联系,确认国企股东是否确实已经投资,从而规避法律风险,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