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半岛·综合体育官方网站金12月1日开始征收!附热门疑难解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4-09-01
 深圳市税务局官网近期发布《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 2023 年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的通告》,就 2023 年征收 2022 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2 年度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保障金。超过申报缴纳期限仍未缴纳保障金的,从欠缴之日起,按照

  深圳市税务局官网近期发布《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 2023 年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的通告》,就 2023 年征收 2022 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2 年度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保障金。超过申报缴纳期限仍未缴纳保障金的,从欠缴之日起,按照每日 5‰ 加收滞纳金,但滞纳金数额不得超过欠缴费数额。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的0.5%的比例安排本市户籍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

  对于需要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以在“首页→未申报→本月应申报”页面查询到应申报提示信息。同时深圳市税务局也会通过短信半岛、@深税等方式向法人、财务人员及办税员发送缴费提醒。

  深圳市残保金按年度征收,2023年征收2022年度残保金,征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为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加大纾困帮扶力度,2023年11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粤办函〔2023〕302号)。2023年11月29日,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征收通告,明确深圳市2023年继续按照不高于2017年征收标准征收2022年度残保金。为确保用人单位充分享受优惠政策,2023年残保金征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深圳市残保金按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比例的实际差额人数和深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年缴纳额=(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0.5%-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深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0%。

  (一)“上一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一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即: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按照社会保险(按参保人数最多的险种)的平均参保人数计算。

  (二)“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为经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确认后的用人单位实际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三)“深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照深圳市统计局网站发布的上一年度《深圳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中城镇非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执行。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302号),2023年继续按照不高于2017年征收标准征收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17年度我市城镇非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173元。

  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口径计算。《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为便于用人单位申报缴纳保障金,深圳市税务局提供自动预填申报服务。用人单位进入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申报界面,可通过搜索框搜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进入或通过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进入,进行申报缴纳。系统将自动带出经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确认的2022年度残保金应缴款信息,用人单位只需要如实填报“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确认无误后即可完成申报。

  对于签订了税库银三方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优先选择税库银三方协议缴款账户(即缴税账户)进行缴款。同时电子税务局也支持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方式缴款。

  为简化办事流程、减轻缴费人负担,经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确认,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或符合政策免征残保金的,无需进行残保金申报。

  根据《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续期的通知》(深残规〔2023〕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

  (1)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 30人以下(含30人)的用人单位,免征残保金。

  (2)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原因需要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已在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完成申报审批手续的,可以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

  深圳市税务局已在电子税务局提供自动预填申报服务,建议用人单位优先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款。如遇电子税务局登录问题或其他故障,可前往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残保金。电子企业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