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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4-09-16
 中国十大电子厂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过多年的发展以及对产

  中国十大电子厂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过多年的发展以及对产业链的不断整合,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声学产品(耳机、音响)业务、精密零组件业务和OEM代工生产业务三大业务单元。

  (1)声学产品:包括耳机及音响。耳机产品包括智能运动耳机、智能翻译耳机、TWS耳机、高防水等级蓝牙运动耳机、主动降噪耳机、医疗助听器等;音响产品涵盖电影还音系统、专业音响系统、民用音响系统以及其他光电产品等。

  报告期内,声学产品业务中,耳机成品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64.05%,以ODM模式为主;音响产品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3.34%,此项业务主要是由子公司飞达音响生产经营,飞达音响是知名的专业音响品牌,以自有品牌开展销售,并承接部分专业音响代工(ODM/OEM)业务。

  公司近二十年在电声领域砥砺深耕,已与众多国际和国内知名品牌终端客户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进入了众多知名品牌商的供应链体系。公司技术研发实力、产品品质、精密制造水平、交付能力获得客户广泛认可。

  子公司飞达音响是国内领先的电子音响系统生产企业,品牌历史悠久,其电影还音系统、专业音响系统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优势地位。飞达音响产品种类齐全,电影还音系统产品与服务广泛用于各大知名连锁电影城;专业音响系统产品应用于各类剧院、体育场馆、多功能厅、会议扩声、IP广播、视频会议与教学、舞台灯光等多个场所或场景。

  公司所处的电声行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公司电声产品耳机整机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的智能硬件,是国家重点发展和支持的行业之一。为实现“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专业音响行业将受益于宏观经济的发展。同时,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发展,亦催生了音响、灯光等设备的需求。2023年12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受国家政策的积极影响,未来电声行业将在高技术附加值的产品升级趋势中迎来市场增长。

  近年来,电声行业保持着快速发展的态势,尤其是无线耳机增长迅速。无线音频设备带来的便捷连接、聆听体验使得消费者的视听需求不断增长。随着技术进步和行业竞争态势的进一步演化,耳机的降噪、音质、续航以及功能复杂度持续提升,同时AI技术的逐步融入、智能交互的升级、多功能集成化、智能化的趋势为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增长动力。

  公司凭借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优质的质量控制和交付能力,已经具有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制定了国际化市场战略,配置了相应的营销团队,积极开展海外布局,加强与国际知名专业电声品牌的合作,海外销售占比进一步提高。公司越南生产基地已建设完成,为海外业务的开展的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加大了研发硬件的投入力度,配备了专业的实验室,购置了大量专业设备,为公司技术研发提供有力支撑,新产品开发项目有序推进;公司技术研发工作坚持市场导向,服务客户需求,推动成果转化。近年来通过“大客户专案服务”的模式,与现有大客户保持了稳定、深度的合作,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动力。在现有合作的基础上,公司深挖客户需求,积极开拓新产品、新项目,进一步增强了客户粘性。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沈庆凯先生于2024年2月28日因突发疾病不幸逝世,沈庆凯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照法律、法规办理股份继承手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权发生实质变化。目前相关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章程备案等事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独立董事赵晓明先生、曾旻辉先生以通讯会议方式出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赵晓明先生、陈立新先生、曾旻辉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三位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的具体内容半岛·体育网页版入口,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7、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全文。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21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一2024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上述提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5.00和6.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上述提案7.00、8.01、8.02、8.0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线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拨打公司证券部电话进行确认。

  6、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