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半岛·综合体育中国报告摘要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4-08-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6,729,990.00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64,426,755.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5,733,3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4,723,999.82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相关规定,公司将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投资者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国际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国际收支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故汇率波动会对经营情况造成一定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不确定性的影响,提升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根据2021年外汇汇率走势及国际业务规划,公司拟在2021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汇)等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该额度可在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国际业务占比接近一半,国际收支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因此汇率波动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一定影响重庆电子三所全称。为降低汇率波动不确定性的影响,提升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使公司专注于业务经营发展。根据2021年外汇汇率走势及国际业务规划,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交易过程为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做投机交易,使用均为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及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用于开展的远期外汇业务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该额度可在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等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以规避及防范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币时的汇率,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客户回款发生逾期或其他变动,可能会使得公司无法如期完成远期结汇交割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1、公司远期外汇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3、建立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专门的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决策程序、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

  1.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申请授权额度与公司年度实际外贸业务量相当,遵循稳健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存在重大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累计开展不超过30,000万美元金额的远期外汇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影响,遵循稳健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存在重大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合考虑了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期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同意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亚太事务所1998年经国家财政部财协字(1998)22号文批准,跨地区组建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号《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亚太事务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资质资格,业务领域涵盖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税务咨询等,业务广泛分布于二十多个省市,并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鉴证业务。2011年,亚太事务所加入了国际组织一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CPAAI),成为其在的成员所,在其框架下,共享资源,共同发展。

  亚太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赵庆军,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亚太事务所员工人数2026人,其中合伙人107名,注册会计师562人(2019年12月31日541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413人(2019年12月31日395人)。

  亚太事务所2020年度总收入8.8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7亿元(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1.46亿元、发债等其他证券业务2.71亿元)。

  2020年为约3700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上市公司43家,公司同行业的制造业公司有26家,承接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17万元,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电子产品工厂、邮政业和房地产业,亚太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亚太事务所实施一体化管理,总部、分所一起计提执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已计提执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亚太事务所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亚太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2021年1一4月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王季民,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4起从事审计业务,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并购重组审计。证券业务从业年限20 年,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0年度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廖坤,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业务9年,先后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任职,现场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企业IPO申报。2019年加入亚太事务所。证券业务从业年限5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0年度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邓飞,注册会计师,先后在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2016年加入亚太事务所,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证券业务从业年限1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0年度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上述相关人员从业经历丰富,均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本项目成员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民事诉讼。2021年,项目成员王季民、廖坤分别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合计费用13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本期审计费用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亚太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该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半岛·综合体育官方网站、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因此,我们提议继续聘任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拟续聘的亚太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进行审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经核查,公司拟续聘的亚太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聘请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0年6月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2020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7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已于2020年8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于2020年9月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书面批复文件,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尚未结束。鉴于上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推进,董事会特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6月7日。

  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不变,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主要是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